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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法院:房贷“断供”起纠纷 倾心调解促双赢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烟 晶  2025-2-27 11:07:46

  近日,定兴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贷“断供”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还保住了借款人的房屋,展现出司法的温度。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夫妻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被告夫妻以购买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了60万元的房贷。然而,在后续还款过程中,被告夫妻出现了逾期还款的现象。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银行将这对夫妻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翻阅卷宗,分析研判案情。经分析了解,该案案情简单、证据较为充分,容易判决,但是考虑到住房问题涉及民生大事,一旦合同解除,房产面临被处置,被告夫妻不仅会失去住所,还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严重影响,需稳妥谨慎处理,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夫妻由于经济困难才导致贷款逾期,并非恶意拖欠债务,他们希望能与银行协商继续分期偿还贷款。考虑到二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强烈意愿以及当前的经济状况,承办法官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最初,银行负责人认为依据合同约定,贷款人拖欠时间较长,不愿再给其宽限期,承办法官向其说明了贷款人的实际困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洽谈,对已逾期部分被告夫妻也积极筹措资金予以了偿还,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按月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今年以来,定兴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认真洞悉每一件案件的起因,深入了解每一位当事人的生活情况,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妥善处理纠纷,力求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责编:李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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