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灵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侯晓莉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案原告为专业安装门窗的公司,在依约为被告完成门窗安装工作后,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剩余200多万元的安装款项。多次沟通无果,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望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为避免对企业经营造成更大影响,承办法官侯晓莉秉持公正、高效、和谐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侯晓莉法官深入了解案件细节,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把握争议焦点。侯晓莉法官一方面以确凿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向被告清晰阐明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合作共赢、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给原告56万余元,并承诺剩余的款项4月20日之前分期支付完毕。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及时有效化解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更彰显了灵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与担当。通过调解这一柔性司法手段处理企业间的经济纠纷,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灵寿法院将以开展“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