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4日,新乐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所住小区地下车库强制拖车到法院;2025年3月26日,被执行人经传唤到法院后还款25万元,该案执行和解。
原告吕某与被告张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确认张某于2025年1月29日前给付原告32万元为清。但张某逾期未履行,吕某遂于2025年2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月24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新乐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俊田带队前往石家庄寻找被执行人。在敲张某家门无人应后,干警在车库发现张某车辆。执行干警与张某电话联系,张某却谎称车已被自己开走,在得知法院将拖车后,又说打算用房子抵债。期间,吕某在一旁多次提醒,不要信他不要信他……
3月26日,张某经法院传唤到法院。谈话中,张某始终表示要用村里一套新民居抵债,要不法院就先处理车吧,剩下不够的款近期还清。吕某坚决地说:“绝不调解,不全部还清就要求拘留。”干警向吕某说明可先拍卖车辆,再定个还款协议,但吕某再次表示:“我们之间无信任可言,不还清就拘留。”无奈之下,干警决定先带张某去办拘留手续,路上张某说先还10万,可吕某态度依旧坚决。干警劝说吕某还多少钱就先收着,拘留不是目的,是为了要钱,吕某终于松口同意和解。这时,吕某说他也是被张某骗怕了。原来,在去年腊月二十九那天,张某承诺还款,但在吕某干等数小时后竟还钱给别人而没还吕某一分钱,又在进入执行后说一同来法院商量却迟迟不到,由此,二人之间信任彻底崩塌,吕某满怀气愤。法院执行不是为了让一方出气,是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为让吕某权益落到实处,执行干警中午顾不上吃饭,加班耐心调解,劝导吕某平复情绪,督促张某筹款履行,最终,张某当场还款25万元,并承诺本月底还清剩余7万元,二人之间矛盾缓和,双双露出笑脸,一同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