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高效化解了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将一面印有“耐心调解促和解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的手中,对法院的公正高效、尽职尽责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向甲公司租赁建材用于项目建设,丙为部分工程实际施工方。丙承包的项目完工后,因乙公司与丙之间涉及款项较多,丙未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租赁费,乙公司也未向甲公司支付租赁费用。由于丙退出施工后,该批建材乙公司仍继续使用,后三方就租赁费用的结算产生纠纷,甲公司无奈之下,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审理过程中,乙公司申请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知一纸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还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于是组织双方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从诚信为本、依法履约、换位思考、积极沟通的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详细核算出乙公司和丙实际使用租赁建材的时间,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用计算方式,明确了乙、丙各自应承担的租赁费用和给付时间。同时,为保障甲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相对性,法官协调各方商定若丙无法按时给付费用,则由乙公司代付,三方均无异议。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
“感谢法官,这么一调解,让我们少了好多奔波,也减轻了我们的诉讼负担!”调解结束后,为表达感激之情,乙公司特意送来一面锦旗。
锦旗是认可,更是激励。下一步,安国市人民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企业定分止争,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