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统筹安排我市立法工作。市一级巡视员石跃辉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直相关部门、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衡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衡水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两部法规的决定(草案)》。
石跃辉同志对前期相关单位开展的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一要狠抓立法质量,提升立法效能。要紧贴衡水实际,突出实用管用,坚持开门立法,融入社情民意,树牢法治意识,提升专业能力,为高质量立法奠定基础。二要紧盯发展大局,优化立法程序。要通过积极统筹立改废释、精准筛选立法项目、突出“小快灵”立法等方式,推动立法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三要推动地方法规实施工作落地见效,发挥引领推动作用。做好新批准法规宣传解读,完善地方立法配套制度衔接,进一步强化地方性法规监督工作,确保法规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