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清县法院集约送达中心在送达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通过对原告释法明理,促使原告自愿撤诉,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纷,挽救了一个家庭。
永清县法院受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后,为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由集约送达中心按流程办理送达事务。由于没有被告联系方式,干警邓涵和孙淑雅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当事人,在谈话中了解到原告被告间纠纷简单,夫妻感情尚未真正破裂,且原告王某某的离婚意愿并不强烈。送达中心的两位干警不约而同地想到,这是一个化解双方矛盾的良好时机,于是更加耐心细致地对原告王某某释法明理,以法析理、以情入理。最终,在送达中心干警们的耐心疏导下,原告王某某想通了其中缘由,自愿申请撤诉。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性事项,永清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提升民事送达的质量和效率,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始终,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